很多人都以為考古就是在野外一直挖,其實考古大部分的時間是在工作室中完成的。如果考古發掘要花一個月的時間,那麼工作室中的工作往往要用掉六個月以上的時間。 |
|
|
|
從田野上帶回來的東西,不外乎是成箱的遺物,以及成冊的記錄,考古學家花這麼多時間在工作室中,並不是在點收這些「戰利品」,而是要將這些東西整理成有系統有意義而且可以解讀的資料。
首先,工作人員將沾滿塵土的遺物清洗乾淨,然後分門別類並給每件標本一個編號,接著統計各類標本的數量,記錄標本的長、寬、厚、重、形狀、顏色、材質、保存狀況等資料。有些標本還得另外處理,例如:修補碎裂的標本,替重要的標本拍照,把骨骸交給專門的學者分析研究,木炭拿去實驗室測定年代。除了處理標本之外,同時也將所有的記錄(文字、圖稿、照片等)歸類建檔,以方便日後查詢。
考古學家根據整理出來的數據及資料,配合其他學者對遺物科學分析的結果,以及考古學的理論,考古學家就能大致復原出古代人類的生活面貌。 |
|
|
|
從遺址出土的器物中,有很多都是殘缺破碎的,考古學家要獲得遺物的完整面貌,就必須設法復原這些破碎的器物,因此修復就成為考古工作中的一項重要工作。
首先,工作人員將屬於同一器物的破片找出來,將破片接合成器物原來的樣子,然而拼接之後並不一定是完整無缺的,此時工作人員必須將缺損的部份補綴起來。
有些考古遺物相當脆弱,必須做特殊的處理,以避免進一步的破損或變質。由於每件遺物的材質、加工的方式與出土的環境不一定相同,所以處理起來並不容易。這樣的工作已經超越考古工作的領域,需要專門的學者來從事,甚至要做實驗來了解遺物的特性,決定處理的方式。 |
|
|
|
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,近年來,考古學界經常運用當代最新科技來協助考古工作,舉凡調查、發掘、分析到修復、典藏都有許多科技可供考古學者應用。以往需要花費人力時間的工作,可以因此做的更有效率而且更精確。 |
|
|
|
撰寫報告是考古工作責無旁貸的義務。如果完成了上述的種種工作,但卻沒有完成報告,那考古工作也就不算真正的完成,而且考古發掘也就成為一種毫無意義的破壞。
一份完整的考古發掘報告至少應說明下列幾點:
1. 遺址的名稱、位置及地理環境
2. .發掘的原因、目的
3. 發掘的過程及方法
4. 參與發掘的人員、進行發掘的日期
5. 遺物及遺跡的描述
6. 發掘所得的新發現及所產生的新問題。
報告撰寫者所憑藉的證據,主要來自發掘前中後的記錄與專家於實驗室中測得的結果,但是若遇到記錄中有矛盾之處,也應即時徵詢其他參與發掘的人,以了解實情。
|
|
|
|
一般人以為考古學家常會挖到寶物,所以考古學家會將寶物佔為己有,鎖在保險箱裡。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解,就考古的工作倫理來說,私自暗藏發掘所得的遺物是不道德的行為。就法令來說,所有埋藏在地下的無主古物,皆屬國家所有,是國家的文化資產。
遺物必須放置在環境控制良好的典藏室中,享有最佳的保護。較具規模的博物館可以提供合乎標準的典藏庫,也有專業的技術人員負責保存典藏工作,所以博物館是蒐存考古遺物最佳的場所。 |
|
|
|
閱讀考古學家的發掘報告是瞭解某個遺址或史前文化最直接的方式,但是對一般大眾來說,考古報告太過艱澀繁雜。所以如果要使民眾認識史前文化,激發大眾對保護文化資產的理念,透過研究人員的巧思設計,將考古成果「公開展示」會是一個比較有吸引力的方式,而博物館就是最好的媒介。 |
|
|
|
|
|